加强五一、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要求

时间:2024-10-22 17:01:02
加强五一、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要求[此文共1050字]

2021年五一、端午节临近,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按照中央、省和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加强五一、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作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与省委、市委具体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早作部署、早打招呼、早提要求,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约谈提醒、红脸出汗。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聚焦作风建设工作真抓严管,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既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决杜绝节假日期间可能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

二、强化纪律观念,严明纪律规定

各地、各单位要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廉洁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和市纪委监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过多种宣传教育方式,明确纪律要求,使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树牢底线意识,严格遵守《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常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十带头、十严禁”规定》《常州市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的规定》和新时代教师行为准则,坚决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花卉、粽子、购物卡等节礼以及搞互相走访、送礼等活动;严禁违反有关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行使职权的吃请、旅游、健身休闲等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严禁酒驾醉驾、参与赌博等;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三、加强监督执纪,营造廉洁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对节日期间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和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依纪依规,快查快办。市教育局将联合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开展五一、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于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现象,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问题典型、突出的要点名通报曝光,努力营造节俭文明、风清气正的节假日氛围。

《加强五一、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要求[此文共1050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