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粮收购情况调研

时间:2024-10-22 17:16:12
夏粮收购情况调研[此文共2457字]

尊敬的    处长、   处长:您好!

首先热烈欢迎国粮局领导   处长及省粮食局   处长一行来我库开展夏收调研工作,对各级领导对我们聊城市级库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根据我市夏粮收购情况,结合我们近期的市场调查和分析,我就今年的夏粮收购基本情况向各位领导做简要汇报。

一、我库夏收准备工作

今年我库共腾空仓容**万吨,其中,市级小麦轮换**万吨,准备托市收购仓容**万吨。仓房和机械设备、收购资金均已准备到位,提前安排部署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分工,做好了防汛物资和人员准备,确保夏收期间的生产安全和粮食安全。

二、聊城地区2018年小麦收获情况

今年聊城地区小麦种植面积607万亩,基本与去年持平,目前已全部收割完毕。由于受冬季干旱、清明前后小麦抽穗时的倒春寒气温偏低、以及灌浆时连续阴雨天造成光照不充足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今年我市小麦普遍减产,总产量较去年大约减产20%-30%,较往年减产在10%-20%以上,平均亩产在750-800斤左右,总产量应该在240万吨左右。小麦质量基本与往年相当,一等麦约占20%-30%,二等麦约占60%左右,中等小麦约占10%,小麦水分较低,普遍在12.5%以下,有的甚至低于11%,不完善粒在6%左右。

三、聊城地区粮食收购、加工企业收购情况

今年小麦价格目前来看呈现高开高走的局面,6月5日开始陆续展开收购,其中,粮食经纪人收购地头粮的开秤价格在 1.12-1.14元/斤,个体粮点收购价在1.14-1.16元/斤左右,面粉厂开秤收购价在1.15-1.17元/斤左右,国有仓储企业开秤收购价大多在1.17-1.18元。但是截止昨天,仅仅一周时间,价格普遍上涨了5、6分钱,面粉加工企业收购价格已经达到了1.23元/斤,部分粮点和仓储企业收购价也普遍超过了1.21元。受价格因素影响,收购进度不一,面粉加工企业和个别粮点收购量较大,大部分国有仓储企业和粮点的收购量很少,较去年同期减少七成以上。

四、聊城地区小麦市场行情分析

根据我们目前调查情况看,造成小麦价格快速上涨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小麦减产,农民惜售心理严重。按照当前价格,每亩小麦的收入不足1000块钱,农民心理上接受不了,认为粮食减产了,后期销售价格必然会上涨,因此不着急卖粮,这是造成市场粮源紧张的主要因素。二是面粉加工企业的生产刚性需求,收购较为积极;三是收购粮点先期准备的收购资金充足,随着小麦价格上涨,存在抢粮现象,也给市场造成一定的恐慌心理。四是国家库存托市小麦准备在6月18日停止拍卖,流入市场的粮源减少,这也是造成目前市场粮源紧张的一个方面。

综合以上因素,我们预计小麦价格经过前期的快速上涨后,后期还会出现小幅上涨,但不会出现大幅上涨行情,价格不会超过库存托市小麦拍卖到厂价格。按照国家既定的三等麦1.15元/斤的最低收购价,估计后期启动最低价收购预案的可能性很小。

五、对国家最低价小麦收购政策的几点建议

国家实行最低价收购政策以来,有效地保障了种粮农民的利益,稳定了粮食市场,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作为地方国有粮食储备企业,我们一直认真严格落实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最低收购价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结合近几年的收购情况,我们向各位领导汇报几点建议,不当之处,还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是关于收购最低价的制定。由于国家最低价格一般在10月份就已经发布,到来年小麦成熟还有七、八个月的时间,小麦收获受天气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和预计出现偏差,这个偏差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丰收增产,增产后如果出现粮价低于国家最低价,我们可以启动预案,按照最低价敞开收购,防止粮价下跌伤害农民利益。另一方面,如果出现减产,比如今年,可能市场价格不会低于最低价,按照政策规定就不能启动预案,那么,国有粮库除了轮换储备外,新粮储备就会减少,给国家粮食安全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农民因为粮食减产,实际收入也会降低。从保障粮食安全方面考虑,我们建议在粮食减产年份,国家可以适当提高最低保护价,按照合理比例收购一定数量的粮食,切实让农民减产不减收。“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毕竟国家各级政策性粮食储备数量有限,应该在产粮大省、产粮大市开展区域性保护价收购,起到压舱石的作用。

二是关于启动托市收购预案的条件。政策规定: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粮食、价格、农业、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经中储粮集团公司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后,启动预案。经过历年来的收购实践,我们认为,启动程序太过复杂,应该强化省、市级粮食局的行政监管功能和预案执行决策权力,根据市场行情,会同中储粮、农发行直接决定预案的启动和停止,因为我们粮食部门对市场价格的掌握更为真实、准确。其他部门可以参与监督最低价收购预案的实施过程。

三是关于国家最低价收购政策主体。政策规定:中储粮集团公司是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确定委托收购库点,确定收购预案的启动和停止。我们认为,既然最低价政策的初衷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应当给予地方粮食主管部门更多的管辖权和制衡权,更多参与确定委托库点的设定和预案的启动。

四是关于履约保证金。预案规定:为防范履约风险,委托收储库点要按照20元/吨标准向中储粮直属企业交纳履约保证金,不能足额缴纳的从收购费用中抵交。作为地方国有粮食储备企业,我们也在农发行开户,信用达到了一定的级别,承担着国家政策性粮食储备任务,以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为己任,不应该等同于一般民营企业,应该享受和中粮、中国供销、中化集团、省级大型国有粮食企业同等的待遇,免交履约保证金。另外,作为地方储备企业,资金比较困难,在目前政策性粮食指标减少的情况下,政策补贴也越来越少,本身经营就比较困难,再交纳大笔的保证金,给企业带来了很大压力。我们地方国有储备库也是为了落实国家政策,保障粮食安全,在保证收购安全的前提下,我们认为应该免交履约保证金或改变履约保证方式,降低国有委托企业负担。

四是关于国家库存托市拍卖。从目前我国的小麦库存量来看,全国托市小麦库存量在8000万吨左右,收购年度包括2014、2015、2016、2017年,可以说储备充足,我们建议国家在9月份应该继续开展拍卖,并且可以面向面粉加工企业开展定向拍卖,同时降低拍卖价格。这样做的好处,一是有利于面粉加工企业获得充足的粮源,不急于收购新粮,起到平抑市场价格的作用。二是有利于国家去库存,推陈储新,保障储备粮食质量,减少损失。三是有利于新麦市场价格在合理范围内运行,控制不合理上涨。因为据国家统计的数量来看,今年虽然总体呈现减产,但减产数量有限,全国小麦减产应该平均在10%以内,总减产量不足以改变市场供求关系,如果新麦价格上涨过快,甚至超过陈麦的价格是不合理的。

以上几点建议,不当之处还请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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